申請整地卻10倍開挖 罰款30萬送辦
和平梨山菜園違法開發, 中市府裁罰並限期改善。(水利局提供)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和平區環山段九十六、九十七地號,民眾將果園改種植蔬菜,向市府申請整地一百平方公尺,卻開挖一千平方公尺,水利局稽查發現,要求業主全面停工,限期改善,並重罰卅萬元及移送法辦。水利局表示,若業者未如期完成緊急臨時保護措施,將代為僱工執行,並向地主求償費用。
水利局表示,這位業主將果樹砍除,以種植蔬菜為由,向市府申請整地,水利局稽查發現,業主只申請整地一百平方公尺,卻大肆開挖達一千平方公尺,嚴重破壞地形地貌,且挖出的土石堆置高達三公尺。
違法開挖區域距離下邊坡房舍及台七甲線道路甚近,有造成水土流失之虞,情節重大,市府除要求立即停工,全面覆蓋裸露區域,並重罰卅萬元,將義務人移送法辦。
市府日前再邀集區公所及水保技師公會理事長等,現場檢查業主的水土保持安全保護措施,要求業者將土方高度降低至一.五公尺以下,鄰近台七甲線兩處崩塌地鄰接地界須退縮十公尺,並降挖至原始地表,降挖區則全部覆蓋黑網,同時施設排水、截水溝等工程,六月七日前完工,否則將僱工代為實施維護措施,再向義務人求償費用。
水利局長周廷彰表示,高山地質脆弱,業主在高山種植蔬菜,利用簡易申請合理整地,卻大規模開發,若未適當處置,汛期或颱風來襲,恐造成土石坍方流失,影響公共安全;水利局進行山坡地管理,除透過衛星影像進行監測,同時派山坡地巡查人員不定期巡查,以監控山坡地利用現況,呼籲民眾山坡地開發利用應依法提出申請,並確實依核定計畫施工,勿存僥倖心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