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悄修法 陳抗團體無法補辦手續
須重新申請 挨批侵犯人民權利
〔記者鍾泓良、郭安家/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厲耿桂芳,昨上午帶「八百壯士」成員赴北市府陳情,要求補辦手續未果。經記者查證,北市府在去年十二月即悄悄修改臨時建築許可申請圖表,要求臨時建築須先拆除才可展延,意指不能補辦手續,必須重新申請。對此,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鄭仲皓表示,「真是太荒謬了!侵犯人民權利、違反比例原則。」
建管處表示,該新規定是去年十二月二日開會後新增,強調並非針對陳抗團體,而是許多申請臨時建築,如貨櫃屋等積年累月地展延,讓「臨時建築」變成「永久建物」,失去申請臨時建築的意義。
然而依照「建築法」八十六條,違法團體應可申請補辦手續,市府如此做法是否違背「建築法」,建管處則回,臨時建築本來就排除部分「建築法」。
里長︰強拆公投盟 玩法心虛
但身兼律師的里長詹晉鑒表示,都發局公文自相矛盾,主文說公投盟違反「建築法」第廿五條、第八十六條,不得補辦手續;但公文底下附上「建築法」第八十六條卻是規定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可見補辦手續(申請路權、臨時建照)才是上開建築法規的真諦,市府根本找不到強拆的理由;如今拆帳篷,心虛得要命,知法玩法。
詹晉鑒表示,「行政執行法」第卅六條規定即時強制的要件是「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換言之,如果沒有特別緊急危害的情形,行政機關是不能夠貿然說要即時強制;試問就算是沒有申請到路權,沒有申請到建照,公投盟的帳篷難道就會發生犯罪?
鄭仲皓表示,「集會遊行法」一九九八年已被大法官釋憲,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表現自由之意旨,民間團體多年來倡議修法,盼將政府許可制,改為集遊報備制,但不管修法結果如何,地方政府職權來說,「以須申請路權綁架人民的權利」是滿大問題、違反比例原則,用路權卡陳抗者,北市府近日舉動更侵害人民權利!鄭仲皓說,柯文哲選前訴諸白色力量,挾帶大量民意,現在竟反過頭來以不民主做法打壓人民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