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3.1億墊付案 嘉縣議會保留3千萬
2017/09/02 06:00
〔記者林宜樟/嘉縣報導〕嘉義縣議會臨時會昨天審查縣府提案,「二○一八年台灣燈會在嘉義」經費墊付案,泛藍議員砲轟,指縣府原稱會有中央補助款一億五千萬元,結果墊付案減為七千五百萬元,中央目前僅核定四千四百廿八萬元,指中央尚未核定的經費,不應由議會通過來背書,要求刪除補助款;縣長張花冠與泛藍議員針鋒相對激辯,經議長張明達協調後,墊付案三億一千萬元預算過關,但先行保留三千萬元,縣府依實際執行進度,再提議會審議動支。
縣府規劃台灣燈會經費預算五億五千萬元,其中,縣款二億四千三百萬元及中央補助款六千七百萬元共三億一千萬元,因未及編列,在臨時會提出墊付案。
張花冠解釋,台灣燈會是國際性觀光活動,會提昇嘉義縣能見度,經費經調整後,提出墊付案,有信心爭取到中央補助款七千五百萬元,保證不會再增加縣款支出,盼議會支持。
藍營議員提出表決訴求,張明達提議「減少二千五百萬元」,但張花冠說「不行啦」,希望能全數通過,藍營堅持刪除七千五百萬元;詹琬蓁認為,中央尚未核定經費,墊付案不得通過,王啓澧說,議會有鞭策及監督職責,只要縣府爭取到中央補助核定後再送審議,議會全力支持。
張明達宣布暫時休會協商,認為縣府可先進行需辦理的工程,其餘等經費到位再行辦理,經協調後,保留三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