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潛在維冠 新北432案有風險
無公權力強行勘屋 僅發文提醒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去年台南震災維冠大樓倒塌後,新北市政府推動免費房屋健檢,並啟動「尋找潛在維冠」專案,針對指定條件建物,主動發文提醒所有權人進行耐震初評,迄今尚有四百三十二案應申請但尚未申請,礙於中央法令無強制性,公權力難介入,這些有潛在風險的建物,若遇強震來襲,恐淪為下一棟維冠大樓。
全市房屋健檢 有57件構造損壞
從維冠事件發生至今年二月十日止,市府受理一千八百六十四件房屋健檢,一千八百四十二件完成檢查,其中二百九十六件須進一步評估。此次,房屋健檢結果分三級,第一級無安全疑慮一千三百九十件,第二級建議進一步評估二百九十六件,第三級主要構造損壞有安全之虞五十七件。
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長李冠德指出,第三級確認有安全疑慮,轉由都更處輔導,協助補強或重建,若不改善,可引用建築法第七十七條開罰、限制使用或強制拆除;第二級具潛在風險,雖未達危險程度,仍建議實施耐震初評,目前申請初評比率僅三分之一,因涉及私有財產,若業主不願意,市府無法強制要求,只能透過電話聯絡、現場輔導、區公所跑馬燈、張貼宣傳單等方式積極介入與宣導。
似維冠條件建物 88年底領照
因維冠大樓意外,市府篩選和維冠條件相似建物,包括十四與十五層樓、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領取使用執照,同時做住宅、商場或辦公大樓的建物,發公文提醒所有權人申請耐震初評,透過房屋健檢和主動篩選兩項管道,共四百三十二案歸類為具潛在風險的建物。
李冠德分析,目前政府提供耐震初評全額補助,仍有業主不願申請,可能因建物缺乏管理委員會組織,難取得二分之一所有權人同意、擔心鑑定結果將影響房價、後續補強、修復或重建衍生龐大費用,以及住戶協商溝通困難等原因。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鄭宜平表示,房屋健檢第二級從外觀難以判定是否有立即危險,須進一步檢測或評估,若公部門強制要求全面初評,恐引發民怨。建議市府再設定條件篩選,例如某一時期取得使用執照、一、二層樓開放空間特別挑高或用途複雜的建物,找出危險因子較多的個案,應能提升住戶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