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埤鄉代會主席 曾金寶被罷免
2017/01/14 06:00
11席鄉代9人同意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新埤鄉民代表會代表上月連署罷免主席曾金寶,全部十一位鄉代中,有九人連署,罷免案昨天進行投票,九名代表出席,全數同意罷免;曾金寶本人未出席,但表示早已預測罷免案會通過。
九位鄉代連署罷免理由大致為「代表會休會期間,對鄉公所送來的墊付款案,主席獨斷專行,侵害代表權責」,連署案在上月二十日送至縣府。
依據地方制度法,主席罷免案需有代表總額三分之一以上簽署,備具正、副本向縣政府提出,縣府七日內將副本送代表會轉交被罷免人,被罷免人於收到副本後七日內將答辯書送交縣府,由縣府將罷免案與答辯書一併印送各代表。
另依規定,縣府應於收到罷免案後二十五天內召集臨時會,舉行罷免投票,由出席代表投票,應有代表總額過半數出席,同意罷免票達出席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通過。
鄉代會十一位代表中昨有九人出席,全數投下同意罷免票,人數超過門檻,罷免案通過。
無黨籍的主席曾金寶表示,已經把辦公室的東西收好搬走了,其實墊付款案本就是主席依權責來處理,他依法行事、問心無愧,當個陽春鄉代同樣可以繼續服務鄉親。
新埤鄉民代表會初步排定十八日進行補選,選出新任鄉代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