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府螺絲鬆? 不良廠商得標3工程

被停權的廠商,竟能標到宜蘭縣地方稅務局等工程,引起質疑。(記者游明金攝)
縣府:1件未落實查核 已追究責任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為拒絕往來的不良廠商,竟能標到三件宜蘭縣政府工程!縣議員黃定和抨擊匪夷所思,要求政風單位調查。縣府表示,這些案子有兩件是在決標後,業者才被列不良廠商,縣府得知後就立即解約,另一件未落實查核,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將加強訓練與嚴格監督。
縣府教育處辦理羅東運動公園高低壓電器維護、羅運公園植栽與環境維護、縣地方稅務局辦理電壓電器設備維修,國民黨縣議員黃定和、陳鴻禧批評縣府螺絲鬆了,竟然讓不良廠商標到縣府工程,且付了七百多萬元費用,疑有包庇與勾結之嫌。
「真的匪夷所思,有夠離譜,太誇張!」黃定和說,這些黑名單廠商都被停權,公共工程會都有紀錄可查,縣府卻渾然不知無法把關,荒腔走板莫此為甚;陳鴻禧也批評縣府,不落實查核與監督,這不只是烏龍,更是弊端。
縣議會昨審查縣府工務處工程品管、查核稽核與採購等教育訓練預算約六十二萬元,黃定和與陳鴻禧認為,連被停權廠商都能標到縣府工程,這項訓練是玩假的、沒有用,主張將預算刪除,但有其他議員有不同意見,經討論決定暫予保留。
稅務局行政科長林文結表示,稅務局發包的工程是高電壓電腦機房維護,每年經費十萬元以下,屬於小額採購,不用經過公開招標,民國八十七年就由該廠商維護迄今,一直合作得很好,今年四月稅務局接獲審計室來文,稱該廠商已被停權就立即解約,程序沒有問題。
縣府教育處體育場長賴珮芸說,體育場在一○三年底辦理羅運植栽與維護工程,當時業者並未被列入不良廠商,得標後翌年才被停權,依採購法規定,並不影響原來履約;另起案子是體育場高低壓電器維護,屬於小額採購,未特別注意業者是不良廠商,七月得知後就立即解約。
縣府工務處長陳春錦指出,小額採購不會上公共工程會登錄,因此未能勾稽出不良廠商,但在開標前,對於廠商資格應作審查,部分單位未落實,已要求改善,並會加強人員訓練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