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十全果菜市場拆遷 正反各說各話

高市副市長許立明(記者王榮祥攝)

高市副市長許立明(記者王榮祥攝)

2016/09/11 06:00

〔記者葛祐豪、方志賢/高雄報導〕十全路果菜市場拆遷案鬧得沸沸揚揚,副市長許立明透過臉書呼籲,挺自救會的人挺的不是土地正義,而是不正、不法的圈地利益!許立明說,果菜市場拆遷後,姑且不談未來滯洪量可降低愛河寶珠溝十八公分的排水水位負擔,單就這一位自救會會長(指吳富雄)的狀況,近一千坪土地佔用四十年,怎能叫作土地正義?

許立明指出,吳富雄四十年前明知已完成徵收,還去收購他自稱的權利,出租、收租金四十年,這四十年的地價稅還是高雄市政府繳的;明知沒有土地所有權,還可圈地坐享租金四十年,難道這就叫作土地正義?

對此,自救會會長吳富雄反批許立明惡意抹黑,他表示,自己的一千坪土地分為兩筆,其中一筆近四百坪土地,早在民國四十八年,他的父親向生活困苦的佃農收購權利,也就是俗稱的二手佃農,當時佃農需繳交的租金,都是他家繳交的,現在還留有繳費證明。另一筆土地約五百八十坪,則是民國五十八年,他投資朋友經營的拆船公司,為儲放拆船拆下來的物品,向蔡姓地主購買的,他個人只有一半約二百九十坪的土地所有權。以上兩筆土地都在六十二年徵收前就取得,許立明的指控完全是惡意抹黑。

針對吳富雄說他收購佃農權利是在六十二年完成徵收之前,許立明認為︰「這不是更可惡嗎?」三七五減租是特別照顧佃農的政策,就是為了防止弱勢佃農農地被兼併,承租權以不得移轉為原則,吳富雄收賺農用土地的「權利」,去做罐頭工廠,這就是土地正義嗎?「土地正義」或「居住正義」沒有這麼廉價吧!

市議員何權峰也說,十全路果菜市場早在幾十年前就已被劃為道路用地,延宕至今,地方無法發展,當地也是十大肇事路口,為了公共利益,拆遷刻不容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