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額將納食安裁罰 外商大廠反彈
2015/12/16 06:00
〔記者陳梅英、吳亮儀/綜合報導〕衛福部擬將違反食安業者的資本額納入罰鍰裁罰標準,資本額愈高的業者裁罰愈重,引起外商大廠反彈。國發會年底前將邀請衛福部與美、日、歐商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進行溝通。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目前的確有業者反對,還在蒐集各界意見中,尚未定案。
美國商會昨發布年度白皮書期中報告,肯定我放寬外籍人士來台工作經驗限制,及積極推動藥品專利連結制度等多項作為,但對衛福部擬修食安法將資本額納入罰鍰裁罰標準,以及錠狀膠囊藥品與食品查驗標準不一提出質疑與不滿。
國發會指出,食安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未來製造、販售變質或腐敗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的行為等的食品業者,將處新台幣六萬至兩億元罰鍰;由於衛福部擬將違法業者資本額納入罰鍰裁罰標準,也就是日後愈大型的食品業者違法,就會被罰得愈重,讓外商不滿,揚言此舉將逼外商減資。
此外,外商對所有進口的錠狀膠囊食品及藥品,在邊境海關都要進行查驗登記,台灣業者在國內生產的錠狀膠囊產品,卻只有藥品需要、食品不須接受上市前查驗登記做法也有質疑,認為會產生非關稅貿易障礙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