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3 06:00
內政部為提升戶政服務效能,自今年4月2日起,民眾可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請領婚姻紀錄、遷徙紀錄及姓名更改紀錄等3項證明書,每張15元,以取代現行以申請戶籍謄本等文件取得相關證明。
內政部說,這將可代替過去民眾與外籍人士結婚攜帶單身證明、申請社福補助及辦理金融相關業務時只能透過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來了解婚姻、遷徙及姓名更改的情形,如本人不能親自申請這3項證明書,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申請。至於戶口名簿規費,也將由每「張」30元修正為每「份」30元,不限張數,將節省民眾的荷包。(記者李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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