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再賺進352億/延長高鐵特許 台聯︰疑圖利5大股東
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陳伃軒、林嘉琪/台北報導〕高鐵傳出破產危機,交通部急推高鐵財務改革方案、延長特許期四十年。立法院台聯黨團表示,延長高鐵特許期限反倒讓高鐵五大股東至少再賺進三百五十二億元,根本是「獅子大開口」,有圖利高鐵五大股東之疑慮。
解凍專戶受限制現金 毋需延長特許年期
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援引交通部「高鐵財務問題及解決方案報告」指出,高鐵債務包含贖回全數特別股三百九十二億元、累積未付股息一百四十一億元,加總共五百三十三億元,但只要解凍目前在銀行團專戶中受限制現金四百卅六億元、減資以彌補累積虧損、完成第一階段的增資兩百億元,再加上高鐵目前持有的十八億元現金,就會有六百五十四億元,解決當前債務根本綽綽有餘,毋需延長特許年期。
黨團幹事長周倪安直指,延長特許期根本是在圖利財團,因高鐵進行增資、減資後,其五大股東大陸工程集團、長榮集團、太平洋電線電纜集團、富邦集團、東元集團的持股雖從目前的卅七%降為廿二%,但按照平穩機制運作,高鐵每年淨利至少有四十多億元,五大股東每年獲利八.八億元,延長特許期四十年,就讓這五大財團再賺進三百五十二億元。
根據台聯向高鐵局索取的數據,高鐵去年上半年的淨利就達五十一億元,顯見每年淨利四十多億元屬保守估算,也可預期特許期若延長四十年,五大股東獲利遠超過三百五十二億元。
高鐵局長胡湘麟則表示,高鐵公司的特別股訴訟案確有導致高鐵破產的危機,高鐵目前可動資金十八億元,當判決應付款大於十八億時,將無足夠現金償付,雖然計畫專戶裡的受限制現金有四三六億元,但這是銀行團為保障債權所設,銀行團會先確認擔保沒有問題,才會願意動支。
未來超額利潤不會由特許公司獲得
高鐵局表示,目前評估五十九年期間(剩餘十九年+延長四十年),營業收入有三兆一五八二億,但扣除營業成本、資產增置汰換、回饋金、利息支出、所得稅及清償聯貸本金等,僅剩餘約一九六四億利潤做為股東報酬(五.九%),獲利未如外界預期的大。未來如有實際運量營收大於預估情況,超額利潤將透過平穩機制回歸政府,不會由特許公司獲得。
高鐵局指出,目前財改案除把特別股贖回、累積虧損打銷,且增資會由政府主導經營以取得延長特許的正當性,另將祭出票價適當調降等做法,雖無法讓各方滿意,卻已是現階段所能尋求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