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OL近似VOLVO 中國車商標敗訴
2013/11/21 06:00
中國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LOVOL」申請註冊商標,與瑞典知名品牌「VOLVO」近似,提出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法院綜合VOLVO識別性較強,福田汽車申請註冊並非善意,且兩商標近似,行銷方式與行銷場所類似等因素,判福田敗訴,可上訴。
福田汽車主張,LOVOL商標已在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等地註冊獲准,也在中國廣泛使用,更是中國第99大最具價值品牌,絕非山寨版,不致使消費者混淆誤認。
富豪公司主張,「VOLVO」為拉丁語,原意為「我在滾動」,對方明顯仿襲將商標「VOLVO」的「L、O、V」排列略加調換,外觀給予人高度雷同印象,更有攀附之嫌。
(記者王定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