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代購服務 違法賣禁藥恐判刑
2013/03/10 06:0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李姓女子在臉書成立粉絲團,代購日本「EVEA止痛藥」等成藥,被依違反藥事法送辦。李女事後坦承犯行,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
廿八歲的李女在臉書粉絲團留言:「日本有非常多好用的藥妝,但台灣還沒進口,真的非常可惜,所以想幫忙需要日本藥妝的各位作代買唷!商品保證純日貨:D…」等語,要幫民眾做代購的服務。
經檢察官調查發現,李女明知代購的「EVEA止痛藥」、「曼秀雷敦金色加強版AD20」、「新LULU感冒錠」等藥品,並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許可販賣,竟在網路上公開陳列販售。她還向代購者說明藥效及用途,如「曼秀雷敦金色加強版AD20是藍色的加強版,多了廿%的尿素成分…增加保濕效果」等語,已觸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
李女被查獲時,坦承犯行,深具悔意,加上並無前科,犯罪行為尚屬輕微,檢察官給予緩刑一年處分,另裁罰五萬元支付給指定的公益、地方自治團體。
代購未經許可藥品 可處7年以下徒刑
記者上網搜尋,仍有多人在臉書和部落格上,公開陳列相同的日本禁藥,也有許多賣家與李女相同,附上藥品說明,甚至還有人直接在YAHOO拍賣上明目張膽販售「EVEA止痛藥」。
基隆市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表示,代購未經許可的藥品,違反藥事法八十三條,將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