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訂票? 男亂打身分證 代價11萬
2012/04/03 06:00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死人也能訂票?男子黃志平上網訂火車票,不用自己的身分證字號訂票,隨意輸入九個數字,竟誤打誤中往生者陳紀文的身分證訂票成功,被鐵路警察局第四警務段查獲送辦,屏東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四月、緩刑二年,如易科罰金折合九萬元,另須向公庫支付二萬元,使得這兩趟屏東、新竹來回票,被告須付出十一萬元代價。
台鐵局網路訂票系統須輸入訂票者身分證字號,每到重要節日或連續假期,網路訂票經常秒殺;不過,也有旅遊業者或投機商人,揪團上網狂訂搶票,大量搶購北迴線、南迴線預售票,再伺機漲價大賣黃牛票牟利,鐵路警察局第四警務段組專案掃蕩,一年內就查獲超過百人偽造身分證購票,更查獲這起「死人訂票」。
去年一月間,有人連續以死者陳紀文的身分證字號,進入台鐵局訂票系統成功交易兩次,警方根據IP位址,找到卅二歲的訂票男子黃志平,將他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黃男喊冤並否認賣黃牛票,強調怕個資留在網路會外洩,才以他的身分證字號前四碼T122,隨意輸入一組字號,誤打誤中「往生者」的身分證,順利訂到一百年一月十四日新竹到屏東、一月十六日屏東到新竹來回票,以及一月廿一日新竹到屏東、一月廿三日屏東到新竹的來回票。法官採信被告因怕個資外洩,隨機輸入數字,但已構成偽造文書,全案可上訴。
台鐵局說,網路訂票兩天內民眾前來取票,票務人員會核對身分證是否與網購所留身分證相符,但取票與訂票常非同一人,旅客只要說對訂票留下的身分證字號,就可買到預訂車票,即使規定網訂旅客須留名,也可能是假名,台鐵局才設計網路訂票,只須留身分證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