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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交流道包商 告國工局、中興工程

2011/05/12 06:00

〔記者林良哲、曾鴻儒、徐義平/台中報導〕去年九月三十日,南投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工程發生鷹架坍塌意外,造成七死三傷,承包商劉宗明不但得負擔鉅額賠償費用,更虧損七百多萬元的材料費用,他認為國道新建工程局及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在工程設計時未考量「車行震動」,一面施工、一面開放通車才會造成意外,因此提出告訴。

南投地檢署今年三月間,針對南投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工程鷹架坍塌意外,造成工人七死三傷事件,依違反業務過失致死罪,與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罪名,將承包的國登公司工地主任李亞峻、副主任游修賓提起公訴。

指一面施工一面通車 才造成意外

但該工程係由國道新建工程局主辦,委託中興工程顧問公司設計,並由國登公司承包,再轉包承包商劉宗明負責。劉宗明昨天召開記者會,並找來負責鑑定工程的中興大學土木系教授黃添坤說明,強調是工程設計時未考量「車行震動」因素,也就是說一面施工時,一面也開放通車,而車輛經過時,震動過大造成鷹架坍塌意外。

劉宗明強調,他施工時已發現「車行震動」因素,並轉告國登公司及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國道新建工程局也知道此事,卻都不予重視,他認為檢方必須針對國道新建工程局及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展開偵辦,釐清責任,他也將對國道新建工程局及中興工程顧問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以求取賠償。

國工局不解包商說法 中興稱無疏失

國工局官員則表示,北山交流道當初設計、招標過程,都沒有廠商反映過車流震動會擾動工程的問題,不明白為什麼此時突然傳出這種說法。而且,國道六號工程包商是國登公司,極進是國登某部分協力廠商的下包商,和國工局之間隔了好幾層關係,就算有糾紛,也不應找上國工局。

官員研判,北山交流道發生工安意外後停工至今仍未復工,早已超過完工時程,國工局根據合約開罰,廠商因逾期完工每天遭罰五十六萬元,可能因此才會有此動作。

中興工程回應,當初南投地檢署的起訴書中,並未載明中興工程有過失,其餘一切等到進入司法程序再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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