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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香可能增加罹肺癌風險

2008/03/04 06:00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最新研究顯示,經常使用傳統蚊香可能會增加肺癌風險,但毒物科醫師的解讀是,應是一般民眾使用方式錯誤,應該避免「邊燒蚊香、邊睡覺」,以免「燻走蚊子,也燻到自己」。

毒物科醫師:

使用方式錯誤所致

中山醫學大學毒理所教授李輝日前在最新一期「流行病學期刊」(Journal of Epidemiology)上發表「蚊香煙霧暴露可能是台灣肺癌危險因子」論文,針對一百四十八名原發性肺癌病患,與四百多名各類條件相似的對照組,將兩者進行分析比較,發現蚊香使用者罹患肺癌的風險高於不用蚊香的人。

李輝教授表示,吸菸是肺癌的頭號危險因子,但有五成的肺癌與吸菸無關,蚊香暴露是否與肺癌有關,過去國內外的研究結果並不一致。

過去中研院院士陳建仁研究曾發現,蚊香暴露與肺癌風險是負相關,「與一般人想像中不同」,加上過去有研究懷疑,蚊香與兒童白血病可能有關,因此李輝決定進一步研究。

李輝表示,蚊香原料主要是木屑加上香料,燃燒時產生的致癌物,除了沾黏在懸浮微粒上的「多環芳香烴」外,過去有研究顯示,部分蚊香內含有「八氯二丙醚」這種揮發性有機物質,燃燒時恐產生致癌物,可深入肺泡。

結果顯示,常用(一週用三天以上)蚊香者罹患肺癌的風險,是完全不用蚊香者的三點七八倍。進一步將吸菸史納入分析,與不吸菸且不用蚊香者相比,單純吸菸肺癌風險是五點五九倍,若吸菸又常用蚊香,風險則增加到十三點六六倍。

該研究方法屬「病例對照研究」,研究時已設法排除各種干擾因素,包括職業、居住地、肺結核、癌症家族史,以及可能致癌室內空氣污染暴露,包括吸菸、二手菸、烹飪油煙、燒香等。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則表示,以研究方法來說,這類「病例對照研究」的證據力相對較弱,但是仍具參考價值,民眾也不必過度擔心,只要正確使用蚊香,既能驅蚊,也能避免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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