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仲介赴中國器官移植 換肝名醫賺1482萬 遭求刑6年
中部肝臟移植名醫陳堯俐被控非法仲介病患到中國移植器官,個人不法獲利高達1482萬,彰化地檢署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罪起訴,具體求刑6年。(資料照)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換肝名醫陳堯俐涉嫌在二○一六年至二○一九年間,透過中間人仲介十名國人到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每名病患移植費用,從三○○萬元至七五○萬元不等,陳堯俐個人獲利一四八二萬元,遭檢方起訴,具體求刑六年。
有病患因移植失敗不治
陳堯俐曾任彰化基督教醫院移植中心主任,二○二二年間被爆料多次在未報備院方情形下,赴中執行器官移植手術,但陳堯俐強調,一切都是抹黑。
起訴書指出,陳堯俐得知病患需移植肝、腎,指示中間人前去聯絡,連同術後照護等費用,每名病患需支付三○○萬至七五○萬元不等。
陳堯俐等人以此方式,仲介十名病患到中國進行移植,陳男則在手術室內指導,每次可獲九十至一○○萬元報酬。檢方指出,此舉已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二條所規定「無償捐贈原則」,且有病患因移植失敗不治。
檢方認為,陳男曾於二○○八年因違法移植器官遭送懲戒,卻不見悔改,對他具體求刑六年,並查扣未繳回之犯罪所得,三名中間人則被求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