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跆拳道教練性侵猥褻109次 二審26年
2024/05/29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在新北市開道館的呂姓跆拳道教練,長達三年多期間性侵、猥褻十一名女學童,拍攝數百張不雅照,其中兩女遭性侵,九人遭猥褻親吻、摸胸及下體等,年紀最小僅七歲;一審新北地院依兒少性剝削罪、對未滿十四歲女子性交及強制猥褻罪等一○九罪,重判廿九年六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昨改認定為權勢性交猥褻罪、兒少性剝削罪,改判廿六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一審重判29年6月
判決指出,呂男二○一九年四月起利用指導拳術機會,在道館小房間對十歲女童伸狼爪性侵、猥褻還拍照;同年五月起的二年多期間,在小房間或廁所猥褻七歲女童五十一次並拍攝裸照,檢警查出有十一名女學童受害。
呂男上訴後全盤認罪,請求輕判。高院認定,呂男利用權勢對受其監督的未成年女子犯案,被害人受限支配服從關係才屈從順服,呂男辜負家長信任,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健全發展,情節與惡性重大,合併量刑廿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