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春節搭計程車 加收50元
2024/01/24 05:30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快過年了,彰化縣昨公布春節計程車費率,每一車次基本費率一三五元、夜間時段一五五元,實施時間從二月八日小年夜至十四日年初五,共計七天,縣府提醒,收費比平常貴,搭乘前就要有認知,減少消費糾紛。
實施時間2月8日至14日
縣府昨公告春節小黃費率,實施時間小年夜凌晨○時至年初五廿四時,按表收費起跳價八十五元(一.二五公里)再加收五十元、續程每二○○公尺加收五元。延滯計時時速五公里以下累計六十秒加收五元。夜間十一時至翌晨六時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廿元。 換言之,白天搭乘一上車基本消費就是一三五元、夜間一五五元。
交通處表示,彰化縣今年春節搭小黃費率跟台中市相同,實施時間則不同,彰化縣二月八日開始實施,台中市二月五日就啟動,這點請民眾留意。
彰化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登記營業共一一九二台,不含兼營計程車與個人計程車,今年一月一日起,基於中彰投共同生活圈,讓彰化與台中費率一致,把調整前起跳二.一公里一○○元、續程每二○○公尺加收五元、延滯計時車速每小時五公里以下,累計每兩分鐘加收五元,夜間加收廿元和春節加收一○○元,調整後一.二五公里八十五元,每二○○公尺加收五元,延滯計時累計每六○秒加收五元,夜間加收廿元,春節加收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