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復興354公頃林地、坡地 超限利用
235公頃屬公有原民保留地 若輔導轉型未改善 2026年起開罰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配合農業部推動水庫集水區保育具體執行計畫,清查復興區超限利用土地,發現山坡地、林地超限利用面積達三五四公頃,大部分是種植水蜜桃、柿子等作物,市府水務局、原住民族行政局輔導民眾造林或恢復自然植生,並訂定輔導轉型年限,屆期未改善則祭出開罰手段。
超限利用土地 多種水蜜桃、柿子
水務局長劉振宇表示,清查統計私有超限利用土地共一一六公頃、四三○筆,分三年輔導,已發函通知限期改正土地約廿八.六公頃,已改善而提報解除列管土地約七十二.一 公頃,明年是輔導期限的最後一年,屆期仍未改善者,二○二五年起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罰款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
至於公有超限利用土地共二三八公頃,僅二.七五公頃為國有財產署所有,已要求限期改正,並追繳五年租金,另外二三五.二五公頃屬於公有原住民保留地,長期都是原住民居住生活的部落、場所,由原民局、復興區公所辦理輔導作業。
依違反水保法 罰款6萬元起跳
原民局長陳姿伶表示,已和水務局拜訪農民、耆老,並於上巴陵、雪霧鬧辦理座談會蒐集意見,宣導水土保持、超限利用相關法規,大約七成族人已經了解相關訊息,另有三成土地找不到族人,正在公告,輔導期還有兩年,二○二五年仍未改善者,二○二六年起開罰。
劉振宇說,農業部針對全國十三座重要水庫,從治理面及管理面同時著手,研擬各水庫集水區保育具體執行計畫,水務局執行「石門水庫集水區上游減砂入庫方案」、「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等敏感區位」,清查超限利用土地後,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林地應實施造林,如從事農業行為,即屬違規超限利用,已協商這期作物採收後不再種植,恢復自然植生。
盼有效減緩 石門水庫淤積速度
劉振宇強調,改善復興區山坡地超限利用,可有效減緩石門水庫淤積速度,延長水資源運用,因應氣候極端化及新水源不易開發等課題,市府將在考量原民權益及環境保育下輔導民眾,達到永續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