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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防法修正 朝野5度協商達共識/加熱菸載具納管 禁廣告促銷

立法院。(資料照)

立法院。(資料照)

2023/01/11 05:30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各界關注,朝野僵持不下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出現重大進展;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進行第五度朝野協商,各黨立委取得共識,規定將加熱菸載具納管並禁止其促銷廣告,衛環委員會召委林為洲表示,相信協商結論符合社會期待。

林為洲說明,此次協商結論包括:加熱菸及其載具納管並禁止促銷與廣告,也禁止透過郵購、電子購物等方式販賣,未滿廿歲不得吸菸,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小於五十%等。

行政院去年一月將「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函請立院審議,以「禁止電子煙、開放加熱菸」為主軸,部分立委聚焦加熱菸載具是否納管,也引發民間團體關注。立院衛環委員會去年五月初審通過部分條文,但有大量條文未取得共識,朝野僵持不下。

在各團體持續角力及關注下,衛環委員會昨進行「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的第五度朝野協商,多個民間團體率眾到立院周邊表達訴求,要求儘速修法通過,家長團體則要求將加熱菸載具比照菸品管理。

經四個多小時的討論,朝野黨團取得共識,將加熱菸品及其載具於條文中納管,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的菸品,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並檢送指定菸品必要的組合元件等。

針對指定菸品必要的組合元件,如加熱菸載具等,協商條文規定菸品、指定菸品必要的組合元件,不能以網路、電視、看板、海報、電影片、宣稱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等方式來促銷或廣告,違反的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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