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客實測440家店 販菸給未成人 違規逾3成
國健署持續聯手消基會以「喬裝方式」抽測全國菸品販賣場所。(資料照,記者邱芷柔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國健署委託消基會於今年以「秘密客」方式,在全國廿二縣市抽測四百四十家菸品販賣場所,發現未確認買家年齡是否滿十八歲的違規賣菸率卅三.四%,截至今年九月中旬,累計裁處五十一件、超過四十萬元。
在今年四至七月測試期間,安排年滿十八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學生制服,至廿二個縣市,共四百四十家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市或大賣場、一般商店、檳榔攤等菸品販賣場所買菸,測試商家是否主動確認穿著學生制服或疑似未滿十八歲的購菸者年齡,以及要求查驗證件或直接拒絕賣菸品。
結果顯示,整體販菸場所違規賣菸率為卅三.四%,與去年四至十月測試四百四十家的違規賣菸率卅三.五%差不多。
穿著高中制服 照樣買到
各類場所違規率由高至低為檳榔攤違規率四十五.四%、一般商店違規率四十.七%、連鎖超市或大賣場違規率廿五.七%、連鎖便利商店違規率十七%。
根據國健署去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吸菸青少年取得菸品來源以自行買菸為主,國中學生四十二.三%,高中職學生六十七.八%;至於購菸場所,國中學生以雜貨店及傳統商店卅六.一%為主,其次為檳榔攤廿五.二%,高中職學生則以便利商店五十三.八%為主,雜貨店及傳統商店廿五.二%次之。
另外,五十九%國中吸菸學生、六十九.四%高中職吸菸學生表示,在購菸時未被拒絕。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表示,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違者最高可處五萬元罰鍰;不過目前送進立法院審議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禁菸年齡由十八歲提高至廿歲,違法供應菸品給未滿廿歲者,罰鍰上限從五萬元提高至廿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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