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租屋竊電1年219萬度 判賠1426萬
2022/08/17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楊姓男子與兩個兒子在新北市、桃園市租用多處民宅經營虛擬貨幣礦場,從附近私接電線竊電,在桃市龜山區、平鎮區的礦場,一年間竊電高達二一九萬度,台電稽查人員會同警方進屋搜索,驚見滿室挖礦機設備,台電桃園區營業處向楊姓父子及莊姓房東求償,桃園地院判決父子三人須給付台電一四二六萬一二八○元,莊姓房東非竊電行為人,台電向其求償無據,全案可上訴。
楊姓父子在龜山、平鎮的挖礦場,是以蘇姓男子名義承租,並斥資購買挖礦機設備,由於用電量異常,台電人員與警方入屋搜索確認竊電,估計二○一九年二月一日到隔年二月十一日,兩處礦場總計竊電二一九萬度。
台電主張,依據違規用電及臨時用電價規則,每度電價須以當時營業電價每度四.○七元的一.六倍計算,就是六.五一二元,總計求償一四二六萬一二○八元。
桃園地院表示,楊男父子已被高院依竊盜罪判處七到九月不等徒刑定讞,判決他們須給付台電竊電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