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油逾5%不准叫巧克力 明年上路
2021/03/03 05:30
衛福部食藥署昨公告修正巧克力品名及標示規定,含餡的巧克力商品含量須達25%,且產品植物油的含量不能超過總重5%,否則不能以「巧克力」為品名,只能叫做「巧克力風味糖果」。新規定明年元旦上路,若違規可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可處4萬到400萬元罰鍰。
修正重點包括:1.含餡巧克力產品的巧克力含量至少25%,品名前須加標示「含餡」或「加工」或等同的字義。2.巧克力抹醬、巧克力糖漿,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5%或可可脂至少2%。3.添加植物油超過該產品總重量5%的產品,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
宏亞食品表示,旗下大波露巧克力因添加植物油替代可可脂,預計明年改名為「大波露可可風味糖」。
(記者吳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