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30~60元 霧台擬徵收觀光保育費
2020/10/18 05:30
規劃在收取「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遊程費用時代徵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縣霧台鄉人口僅3千多人,財源拮据,「觀光」無疑是地方的金雞母,今年起霧台鄉多個熱門秘境劃設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鄉公所擬徵收「觀光保育費」,可望成為屏東首例。
盼補足財源缺口 維護觀光品質
霧台鄉平均海拔1000公尺,是屏東縣最高的行政區,也是唯一魯凱族部落,一年四季都能飽覽明媚風光,根據茂林國家風景區統計,霧台遊憩區平均每月有2萬名遊客上山。為維護自然生態保育,交通部訂定「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讓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可向旅客收取「觀光保育費」。霧台鄉公所規劃,未來在收取「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遊程費用時,一併代徵每人30至60元的觀光保育費。
費率、範圍未定 縣府盼審慎評估
鄉長杜正吉指出,目前霧台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共推出4條遊程,包括阿禮生態旅遊、七彩岩壁哈尤溪、神山瀑布、魯凱生活文物館等,下月起試營運,因觀光產生的外部成本,希望透過「觀光保育費」補足財源缺口,詳細費率、收取範圍仍待進一步研議,雖然可能面臨旅客接受度的考驗,但族人多有共識。
包姓鄉民認為,做生意的業者當然希望人潮多多益善,但過多遊客會排擠居民民生資源,對沒有做生意的族人不公平,向遊客徵收費用維護環境,對部落永續發展是更好的做法。
張姓遊客表示,她支持合理的收費,但地方必須展現友善的觀光環境、提升遊憩品質。
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也建議,實施收費前,應取得地方共識,並審慎評估是否削弱觀光吸引力,同時依循觀光發展條例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規定,經行政流程報縣府、交通部備查後即可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