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台北港 劃為空氣品質維護區
2020/09/26 05:3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環境保護局昨天公告台北港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即日起進出台北港的1、2期柴油車,應具有1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否則將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裁罰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最高6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執法「擋髒不擋老」,提醒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應加強落實老舊車輛保養維護。
程大維指出,台北港是新北市重要商港,每年進出車輛達120餘萬輛次,其中占18.3%的1、2期柴油車輛,僅有40%取得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而利用車流量比對鄰近環評測站顯示,港區車流量與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有一定的關連性,且1、2期柴油車的污染物排放量是3至5期柴油車的2至6倍不等。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昨正式公告台北港為新北第一處空氣品質維護區,也是全國第一個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將24小時取締未符合規定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