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人行空間 車道寬度將瘦身
交部修正設計規範 省道寬度可從3.25公尺縮減為3公尺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灣許多道路兩側並無足夠空間設置人行道,為了給行人更友善的交通環境,交通部修正「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有關車道、機車道、人行道的寬度規定,三級道路(主要公路)以下市區主、次要公路,設計速率為時速六十公里者,車道最小寬度可從三.二五公尺縮減為三公尺,讓道路旁即使不能設置人行道,至少也有空間可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未來路平標線重繪時,就是調整車道寬度最佳時機。
現行省道的車道寬度,在道路設計時速五十至八十公里時,車道寬度要設在三.二五公尺至三.五公尺。交通部去年底著手討論縮減省道進市區路段車道寬度,如台九線進入花蓮光復、台東池上等人口較稠密且行人較多的路段,車道寬度能縮減至三公尺。
友善交通環境 路旁騰出行人空間
透過車道寬度縮減,不僅在視覺上能讓駕駛不敢開太快,還能讓道路兩旁騰出空間增設人行道,即便無法設置人行道,也能有行人甚至是輪椅的通行空間。
交通部技監夏明勝表示,未來道路設計原則為對行人友善,這次修正相關規定,允許車道寬度縮減,能解決部分路段因車道過寬,排擠到路肩甚至沒有行人空間的情況。
進市區道路縮減寬度 盼讓車速降低
交通部道安會指出,車輛速度管理牽涉道路安全,各國都很重視,像日本就在車道行經路口前,刻意縮小寬度達到車流減速效果;這次交通部修正相關規定,讓車道寬度能有所依據去縮減,希望達到進入市區道路的車輛速度能降低、行人也有行走空間的目的。
另外,這次還針對機車道、人行道寬度進行縮減,機車道(含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等)行經市區路段,最小寬度可從兩公尺縮減為一.五公尺。人行道方面,公路行經市區路段,因空間受限時,人行道寬最小值可從一.二五公尺降為○.九公尺。
不過交通部表示,若要小於一.二五公尺,應充分考量身障者是否能順利通行,盡可能寬裕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