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罰?2天共查獲16件!
2018/12/16 06:00
防非洲豬瘟 新法嚴禁帶肉品入境
〔記者吳亮儀、朱沛雄、洪定宏/綜合報導〕不怕罰?「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新法十四日開始生效,旅客違規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將裁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施行首日有三名旅客自中國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台灣被處五萬元罰鍰,十五日上午又有一名台籍顧姓旅客攜帶三.六公斤香腸,自中國杭州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被海關查獲,被處五萬元罰鍰。
帶中國香腸入境 被罰5萬
根據農委會防檢局統計,自十四日凌晨新法上路以來,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案件數量共十六件。到昨天下午四點止,全國各邊境機場、港口查獲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八件,包括桃園機場查獲三件,裁罰五萬元者兩件(中國香腸、豬肉乾)、裁罰三萬者一件(鴨肉乾)。
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裁罰五萬元一件(豬肉乾);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裁罰三萬元者四件(越南豬肉及禽肉各一件、馬來西亞禽肉及泰國豬肉各一件)。
高雄機場昨也裁罰4件
顧姓男子昨日上午搭乘中國國際航空CA-149班機自中國杭州返台,十一時五十分經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海關綠線(免申報)檯通關時,在顧男托運行李發現有一塑膠袋內裝有八包香腸,共重三.六公斤,遭罰五萬。高雄國際機場昨天查獲四起攜帶違法肉製品入境案件,分別來自越南、馬來西亞及泰國,各裁罰三萬元。
防檢局呼籲,旅客不要從境外攜帶肉製品入境台灣,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