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派遣工人數不得超過3% 緩衝期3年

2014/02/06 17:13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勞委會今天下午審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其中有關要派公司使用的派遣勞工人數,明訂不可超過其雇用人數的3%;若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緩衝期3年。

為保障派遣勞工的勞動權益,勞委會提出派遣勞工保護草案,確認派遣勞動中要派公司、派遣公司與派遣工三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其中備受各界關注的派遣勞工進用比率,草案明訂要派單位運用派遣勞工總人數不得逾其雇用總人數的3%。

有關政府機關進用派遣工部分,草案中也參考「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員額採總量控管精神,公部門中的各一級機關及所屬機關,進用的派遣勞工也不得超過雇用人數的3%。

此外,草案中以也「負面表列」方式明訂醫事人員、保全人員、航空人員、漁船船員以外之船員、遊艇駕駛、動力小船駕駛及助手、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人員、採礦人員不可使用派遣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