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權法大修 全教總憂恐惡化校園困境
2026/04/22 12:03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
衛福部昨預告「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全文修正草案,全教總認為應明確定義具體樣態,避免模糊空間被濫用於校園管教情境,並納入教師組織意見,平衡兒少權益與教師專業自主及勞動條件。(資料照)
衛福部昨預告「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全文修正草案,將「身體暴力、精神暴力與不當對待」明確納入禁止條款,並大幅放寬罰則,全教總今對此嚴正表達強烈抗議與憂慮,認為應明確定義具體樣態,避免模糊空間被濫用於校園管教情境,並納入教師組織意見,平衡兒少權益與教師專業自主及勞動條件。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台灣中小學校園早已深陷「濫訴、小案大辦」的惡性循環,教師為求自保,普遍採取「防禦性教學」模式,不敢積極管教、不敢嚴格要求、只求無過即可。校園外職業世界經濟誘因強烈,加以學權過度高舉導致動輒得咎,教職早已失去競爭力。各縣市頻傳教師荒,代理教師缺額持續攀升,是教育品質崩壞的前兆,最終受害的仍是廣大學童。
而在此關鍵時刻,衛福部卻推出這份修法草案,將教師日常必要的管教行為,輕易納入「精神暴力」或「不當對待」的模糊範疇,並以高額罰鍰相脅。教師在課堂上維持秩序、糾正錯誤、引導行為,本是教育專業的核心職責,如今卻可能因學生或家長主觀解讀,即面臨調查、罰款甚至停聘風險。這不僅嚴重侵蝕教師專業自主,更會加速優質人才外流,讓本已嚴重的教師荒雪上加霜。
促跨部會協商教師權益
侯俊良強調,真正保障兒少權益,絕非單方面擴大罰則、加重第一線教育人員責任即可達成。兒少保護需要家庭、學校、社政、司法跨部門協力,必須兼顧兒童權利與教師勞動權益的平衡。若只一味高舉「兒少權」,卻忽略教師在教育現場的實際處境,等同以「保護」為名,摧毀教育根基。不僅無法真正減少不當對待,更可能讓老師全面退守、教學品質下滑,傷害的仍是孩子身心發展。
侯俊良另提到,兒少權益保障不應逸脫家庭教育的責任,應將配合學校輔導管教措施,納入強制事項與相對應罰則,明確入法課責於家長承擔保障兒少人格發展責任。並同步檢討校園濫訴機制,建立合理過濾與救濟程序,杜絕小案大辦、風聲鶴唳的現象,讓老師能安心教學。且應正視教師荒結構性問題,提升教師待遇、減輕行政負擔、改善勞動條件,才能吸引優秀人才投入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