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通過全國首個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 力拚7月報中央核定
2026/04/15 11:1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張善政15日表示,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後續將送市議會、中央審議。(記者鄭淑婷攝)
桃園市市政會議今(15)日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於17日前送交市議會審議,力拚7月報請中央核定,市長張善政坦言,這是他上任後所推動困難度最高的政策,府內外歷經上百場會議,解決來自各界的疑慮,終於讓可負擔宅法規及制度成型。
張善政表示,這部是全國第1部關於可負擔宅的自治條例,降低年輕人買不起房的壓力,自治條例4大重點包括住宅去商品化、捷運站站站有家、青年婚育優先、財務循環用以挹注社宅興建。
張善政說明,市府透過封閉買賣機制設計,讓住宅回歸自住的本質,切斷投資套利的可能,選址上不會是在交通不便處,而是與大眾運輸導向開發策略結合,選在捷運站等重要交通節點,降低家庭交通支出與負擔,並鎖定25到45歲且育有子女的年輕家庭。
至於可負擔宅來源,張表示,市府不用花一毛錢,而是與建商合作取得,市府提供容積獎勵等誘因,建商捐贈一定比例可負擔宅,再由市府以合理價格賣給符合資格的年輕家庭,收進來的錢再用來挹注社宅興建。
張善政說,上任後全盤檢討住宅政策,尤其要在2030年興建1萬戶社宅目標,對市府財政負擔相當大,因此規劃可負擔宅構想,2024年下半年啟動法制作業,市府密集與法律、金融、不動產等領域專家學者交換意見,也實際拜會銀行與相關產業,府內外加起來開了逾百場會議,今年2月法規初步成形後,又在府內法規會歷經3次審議與修正,市政會議通過後是一個里程碑,將送市議會、中央審議。
張坦言,外界對可負擔宅有非常多疑慮,像是如何確保可負擔宅不落入自由市場?買房後還不起貸款怎麼辦?屋主出現繼承問題如何解決?市府在制度上設計了信託機制、限制交易及政府必要時買回等機制,例如屋主還不起貸款、發生繼承問題時將由市府買回,再回到可負擔宅大水庫,最重要的房價則由專責評定小組以家庭負擔能力,而非市場行情來訂定。
張善政強調,可負擔宅不是自由買賣而是新的觀念,由市府控制封閉市場,且可負擔宅數量不多,不會影響房地產自由買賣市場,又可以照顧到最需要照顧的人。
都發局表示,首波可負擔宅鎖定航空城安置住宅餘屋,目前中壢體育園區、A20及A21等3案細部計畫中,也明定建商捐建住宅空間規範,待可負擔宅自治條例通過後,即有推動的法源依據。
市府都市發展局官員表示,可負擔宅的房價將綜合考量家庭所得、合理居住支出比例及桃園市最低生活費等,以一般雙薪家庭為例,家庭月收入12萬元,30年期貸款、利率2.185%條件下,以4分之1用於住宅貸款支出,每月支出房貸金額約3萬元,可負擔3房型約35坪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