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基金會控西螺國中教師教練體罰輕縱 雲縣教育處:絕無縱容

立委張雅琳舉辦「你們挺暴力 誰來挺小孩?!校方縣府聯手放水 我們要求依法處理」記者會。(記者方賓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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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文德、謝君臨/綜合報導〕雲林縣西螺國中去年傳出廖姓體育教師、蔡姓教練涉嫌不當管教、體罰羽球學員,人本教育基金會、立委張雅琳等人今(24)日開記者會指縣府對2人輕縱,要求國教署糾舉。對此縣府教育處表示,該案調查決議將廖停聘3年、蔡則予以解聘,絕無縱容。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立委張雅琳等人今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獲家長投訴,指西螺國中廖姓體育老師、蔡姓教練體罰、霸凌羽球隊學生,多次以三字經、五字經等粗鄙言語,辱罵隊員,還掌摑學生、向學生丟球拍,造成多名國中生身心受創。
記者會上,痛批廖不但未遭解聘,還擔任中華民國羽球協會的選訓委員一職;蔡被解聘後,旋即重新報考西螺國中羽球教練,還跑到其他學校任教,持續接觸學生,要求國教署應糾舉並退回縣府決議。
對此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縣府去年1月接獲通報後,便依法組成調查小組,經調查廖、蔡兩人確實有不當管教學生情勢,經審議會決議,分別予以停聘3年、解聘。
教育處指出,廖姓教師仍擔任羽球協會選訓委員職務,希望該全國性單項協會的主管機關體育署,可參考縣府對該專任教師不當管教的處分,審慎衡量是否仍適任選訓委員。
另對於蔡姓教練,縣府回應,解聘後,該校及縣府所轄其他學校即未再聘任蔡姓教練指導學生,並無教育團體所表述「跑到其他學校任教」的狀況。
教育處強調,如當事人對本案處理結果有所異議,可向上級機關進行陳情、申訴或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尋求進一步救濟,以確保自身權益獲得適當保障。
縣府指出,關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中央法規有明確規範,學校及縣府皆嚴格依循相關法令及程序辦理,以維護教育環境專業與學生權益。若當事人對本案處理結果有所異議,可向上級機關進行陳情、申訴或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尋求進一步救濟,以確保自身權益獲得適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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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記者李文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