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不應該跟這種保母合作! 沈伯洋:為什麼兒福聯盟會接受?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資料照)
郭顏慧/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劉姓保母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新北市1歲男童剴剴(化名),卻在2023年涉嫌與胞妹將剴剴虐待致死,案件引起社會公憤。涉案劉姓保母姊妹與專責社工遭逮捕,並於昨(19)日進行第四次開庭。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等待收養的小孩,正在等著愛他的人,等著他未來的家人,卻被虐待致死,單純加重刑度,還不足以解決問題。
沈伯洋在臉書PO文表示,剴剴是等待收養童,對於他這個收養家庭,是一件很震撼的事,等待收養的小孩,正在等著愛他的人,等著他未來的家人,卻被虐待致死,單純加重刑度,還不足以解決問題,這件事當時根本不應該發生,他是可以預防的,收養機構一開始根本不應該跟這種保母合作!
沈伯洋指出,他不能接受為什麼會跟這樣的保母簽約?這位保母,有沒有在同時,去找別家收養機構,說要合作?我就問,如果別家收養機構拒絕了這位保母,那為什麼兒福會接受這保母?審核機制不存在嗎?兒福有多少資源?林月琴、郭昱晴委員這半年不斷地追蹤此案,先讓主管機關移到衛福部(是的,兒福一開始竟然不在衛福部),沈伯洋也持續追蹤中央能不能夠訂出一套新辦法,不要讓地方自己訂規則。
沈伯洋直言,對他來說,這明明是一個當時不應該發生的案件,綠委們會持續緊盯,因為這才是真正能夠預防的方式。除了凌虐的定義之外,機構責任也必須被正視;更不要講說,現在因為這些案件,很多無辜的機構,甚至寄養相關的機構都因為這樣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