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讓私校兼任師鐘點費比照公校 高教工會:遲來正義

教育部擬讓私校兼任師鐘點費比照公校,高教工會今開記者會指,兼任教師鐘點費32年未調漲,要求教育部儘速公告修正此遲來的正義,並嚴格監督私校落實提高鐘點費。 (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草案,明定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讓私校兼任師鐘點費比照公校,高教工會今(10)日開記者會表示,2萬多名兼任教師鐘點費32年未調漲,過往公私脫鉤錯誤政策,讓私校全職兼任教師損失至少80萬元,要求教育部儘速公告修正此遲來的正義,並嚴格監督私校落實提高鐘點費。
教育部在預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修正草案說明,為保障學生受教權、尊重私立學校辦學之自主性,並維護私立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之基本權益,修正該辦法第16條、第23條,明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自訂之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並自今(114)年8月1日施行。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113學年,102所私立大專院校中,僅37所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與公校一致(比例僅36%);65所私立大專院校(比例高達64%)兼任教師鐘點費低於公校,從教育部2014年訂定「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至今,公校兼任師鐘點費4次調漲,但仍有44所私校(佔全體私校43%)兼任師鐘點費,32年來講師級鐘點費575元、助理教授鐘點費630元,工會保守估計每名「全職」(每週授課18學分)私校兼任教師損失超過80萬元。
高教工會監事、兼任助理教授羅秀青表示,全國約有4萬名大專兼任教師,不適用「教師法」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而完全缺乏聘僱保障,曾有兼任教師因請產假而被解雇,教育部訂定兼任辦法之後,兼任教師兼很多學校的課,沒有另外時間可補課,請假就沒有收入,2017年曾赴教育部抗議兼任教師不是免洗筷,要求教育部和勞動部應速讓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高教工會秘書長、政大勞工所教授劉梅君表示,兼任教師32年不調薪,非常心酸和血汗,高教兼任教師是因應彈性需求,但不能被濫用來壓低成本,兼任時薪率也不應比月薪的時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