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永和故居認定非文資 北市文化局:肯定對台灣貢獻
〔記者詹湘淇/台北報導〕台灣史巨擘曹永和故居位於溫州街,近期面臨都更危機,逾3000人連署爭取登錄歷史建築文資,北市府文化局昨召開文資審議會,認定故居不具文資價值。文化局表示,對於曹永和院士的台灣史貢獻給予肯定,審議程序橫跨兩屆委員、5次現地會勘,最終決議曹永和故居不具文化資產身份,文化局尊重台大提出以意象方式保存該案,並期待落實最高學府社會責任。
文化局表示,有關曹永和故居文化資產審議案,文化局對於曹永和院士的台灣史貢獻給予肯定,亦尊重文資審議程序,但依文資法第20條與市府審議會設置要點規定,該案經兩屆文資委員、歷經5次現地會勘後,且暫定古蹟將於今年6月到期,故必須於審議會進行投票表決。
文化局指出,「溫州街52巷2、4、6、8號」為2002年普查之公有列冊追蹤建物,因民眾申請自行劃定都市更新單元,文化局秉職權依法啟動文資價值審查程序,經過一年審議辦理,文化局全程依循相關規定,橫跨兩屆委員,共邀請了20位文資委員、歷經5次現地會勘,聆聽各方的各種意見與訴求,最終經文資會決議該案不具文化資產價值。
文化局說明,審議會經各方抽籤協調發言及委員充分討論後,表決結果為,20名審議委員中,古蹟0人同意,20人不同意;歷史建築6人同意,14人不同意;紀念建築3人同意,17人不同意,最終決議曹永和故居不具文化資產身份。
文化局表示,文資委員針對建築物的文化資產價值進行判斷:因建築物的現況已有相當程度的改建,有委員認為內部格局多有改變,且損壞嚴重,亦有委員認為建物增改建為普遍常見的樣態;因建築物與人物關聯,有委員認為曹院士重要貢獻似與建造物無直接關聯性,亦有委員認為曹院士居所與其標舉巨大的台灣島史觀高度關聯;因建築物的建造年代與座落區位,有委員認為未有特殊造型或藝術價值,亦有委員認為呈現了早期台大教授生活居所與環境,形塑校園、水圳、宿舍等良好關係;在審議過程中,委員皆由自身專業提出並交換意見,忠實呈現各方意見討論過程。
文化局表示,台大於昨日文資會中提出以意象方式保存本案,將豐富的文史脈絡納入該校博物館群,提出未來教育推廣規劃,文化局尊重台大表述,並期待台大落實最高學府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