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父子吸收2軍人蒐集機密交給中國 4人被判刑6至8年
2024/04/23 16:02
〔記者王俊忠 /台南報導〕在台灣經營公司的黃龍瀧、黃聖峪父子,黃父於2015年4月前往中國福建省廈門市經商,先後結識中國台辦官員鍾東生、張曉楓,鍾、張兩人利誘黃氏父子吸收我國軍人蒐集國家、軍事機密。黃氏父子之後吸收黃兒昔日同窗或球隊隊友空軍軍人葉鑫亮、蘇冠穎蒐集國家機密交付中方,4人均收受中方情報工作費好處。案經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起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分別依違反國安法與軍人貪污收賄等罪名,判黃氏父子兩人各8年徒刑、蘇冠穎7年(褫奪公權5年)、葉鑫亮6年(褫奪公權5年),還可上訴。
黃龍瀧取得45萬6千元(已繳回)、黃聖峪取得126萬元(沒收)、蘇冠穎拿到21萬元(已繳回)、葉鑫亮拿到10萬元(已繳回)。
台南高分院判決指出,黃龍瀧先在2015年結識中國福建台辦官員鍾東生,後於2019年認識廣東省廣州市台辦官員張曉楓,鍾、張兩人利誘黃龍瀧與其兒子黃聖峪在台灣吸收我國現役軍人發展組織並蒐集我國政府、軍事機密,並答應會給高額的工作費。
黃氏父子即於2017年3月到2021年8月,在台先後吸收黃聖峪的昔日球隊隊友、國中同窗,後來均是我國空軍現役軍人的葉鑫亮、蘇冠穎等人;另金姓與謝姓兩名軍人則拒絕當賣國的共諜。
檢方與法官調查發現,葉鑫亮從2019年到2020年間把取得的我國國家、軍事機密先後在新竹與嘉義地區交黃龍瀧,黃父共交付10萬元給葉。蘇冠穎則於2021年9月到10月間,把取得的國家、軍事機密先後帶回嘉義市住處,再通知黃聖峪前去拍照、轉傳給中方官員張曉楓,黃聖峪共交付21萬元賄款給蘇冠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