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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新法3/8上路 新北專家人才庫助性騷擾調查

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將於3月8日上路,新北市勞工局印製「嚴禁職場性騷擾」宣導海報,協助勞工了解申訴管道。(記者賴筱桐攝)

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將於3月8日上路,新北市勞工局印製「嚴禁職場性騷擾」宣導海報,協助勞工了解申訴管道。(記者賴筱桐攝)

2024/03/04 12:11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案將於3月8日起上路,新法規定員工規模10到30人的事業單位應建立性騷擾申訴管道,新北市勞工局已完成「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參考範本,並建立性別意識專家人才庫,若遭遇重大職場性騷擾事件申訴案,可協助公司組成專業調查小組介入處理。

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過去性工法要求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但究竟何種措施才是立即有效,實務見解仍有歧異,導致雇主無所適從。

本次修法針對性騷擾申訴,明訂應採取避免申訴人再次受騷擾的隔離措施、啟動調查、或先停止具權勢地位行為人的職務,對於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者,可逕行解僱。

陳瑞嘉表示,過去性騷擾的行為人如果是該公司的最高負責人,法令僅要求事業單位內部處理申訴救濟,不符合民情,難以取信被害人,被害人也無從獲得平復,新法直接授權被害人得向地方政府提起申訴;若不服雇主的調查或懲戒結果,同樣賦予當事人向勞政機關申訴的權利。

此外,新北市勞工局印製「嚴禁職場性騷擾」宣導海報,協助勞工了解申訴管道,並提醒雇主遵守法令,事業單位可自行至「新北勞動雲」網站下載,或從3月5日(明天)起,到新北市29區就業服務站台及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服務台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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