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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售國外輸入未申請查驗食品 基隆市衛生局一年開罰319萬元

網路販售國外輸入未申請查驗食品,基隆市衛生局一年開罰319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網路販售國外輸入未申請查驗食品,基隆市衛生局一年開罰319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2024/02/12 14:16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部分民眾透過網路販售國外輸入食品,但這些商品未經過合格檢驗及稽查,容易發生疑似食品中毒案件。基隆市衛生局去年度經由民眾檢舉、醫療院所通報及食品稽查專案等,共於轄內查核、抽查近萬次,行政處分84件,共開罰319萬元,其中又以網路販售未依規定辦理查驗登記食品案件最多。

基隆市衛生局指出,近幾年因COVID-19(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趨緩,民眾出國頻率提高,許多民眾會將國外旅遊食品帶回國內,透過網路平台販售;或是直接透過國外網站購入食品,再到國內網路平台轉售,藉此賺取中間價差,但常因為販賣前,未了解相關法規而誤觸法網。

基隆市衛生局長張賢政提醒,民眾若要在網路平台販售國外輸入食品,必須特別注意該食品是否申請查驗登記,且須依海關專屬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取得輸入許可通知合法進口後才可販賣,且每次輸入不論數量多少,皆要申請報驗。

如果民眾違反規定,相關機關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及第30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呼籲民眾千萬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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