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帶加熱菸、類菸品入境 桃市衛生局裁罰96件、逾427萬
2024/01/29 17:2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菸害防制法新法自去年3月22日正式施行至今,針對自國外違規攜帶加熱菸或類菸品案件,桃園市衛生局累計已裁罰96件、共計427萬5000元,衛生局表示,農曆春節連假是民眾出國高峰期,切記不可攜帶加熱菸及類菸品入境,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民眾出國旅遊時,購物是重要行程之一,切記加熱菸及類菸品不論數量多寡,都不可輸入或攜帶入境,無論送禮或自用皆會受罰,更不能當作獲利途徑,關務署也會針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如經查獲者,依菸防法第26條規定,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貨品亦不得領回且將全數銷毀,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提醒,吸菸有害健康,有關戒菸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諮詢,或至桃園市衛生局無菸網網站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