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質疑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縮水 教育部:優於規格
教育部今晚說明,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優於標案規格。(記者林曉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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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有難度 全教產強烈建議教育部這麼做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針對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對師生的保障縮水。教育部國教署回應,自108年迄今,招標規格中「每一個人身體傷亡理賠金額」基本保險內容為500萬元、「保險期間內每一縣市之最高賠償金額」為3億元,今(112)年度得標保險公司就「契約最高賠償金額」項目、「每一個人身體傷亡保額」項目,分別以保額3億2000萬元及520萬元取得承保資格,優於標案的規格。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指出,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投保「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109年時提供身體傷亡,每人60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最高賠償6億元,但今年每人剩52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總保險金額僅剩3.2億元,師生之保障縮水。
國教署回應,為守護校園安全,每年編列保費預算,補助全國8千多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投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使學生、教師、家長及學校志工等,若在校園中發生學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的意外事故時,能獲得保險理賠,保險公司會依事件中學校應負的責任比例,進行理賠認定,由保險公司對學校負賠償之責。
另對於全教產提到保險公司常以非學校設施或管理有欠缺,未屬承保範圍,最後不賠付。校長面臨成績考核和公務人員懲戒,一旦承認就會被懲處,建議對此類案件給予但書,一旦校長願意坦承,主管機關不會給予懲處。
國教署說,本保險為責任保險而非傷害保險,保險公司處理理賠流程時,會向學校妥為說明,並由保險公司蒐集相關客觀資料進行調查認定,於年度檢討會議時,會將年度理賠情形納入討論,以保障親師生相關權益。且持續督導各地方政府及學校加強公共場域設備定期檢查與維護,強化教職員及學生「安全防險」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