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車業者違規慣犯罰不怕! 邱顯智:扣牌、撤照才有效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立邱顯智今(27)日召開「大型車業者違規慣犯罰不怕,扣牌停駛屢犯重罰才有效」記者會,揭露新澳隧道車禍業者石富通運近兩年光是超速違規已被罰41次,總違規次數高達161次,但根本罰不怕,駕駛仍然超速超載釀成悲劇。他呼籲,交通部必須立即啟動改革,針對違規駕駛行為,業者也必須受到車輛吊牌停駛的處分,屢犯者更應該停止營業甚至撤除執照。
邱顯智指出,最近一周內台灣就發生兩起嚴重大型車死亡車禍,包含國道三號新竹科技公司員工旅遊覽車車禍4死悲劇,以及新澳隧道砂石車衝撞造成1死11傷慘劇,而兩起事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事後公路局調查都發現,業者沒有落實司機訓練和管理,未善盡管理責任,是造成事故最主要的原因。
調查發現,新澳隧道車禍肇事業者石富通運,近兩年因違規超速被處罰的紀錄竟然高達41次,邱顯智表示,其中有7次是嚴重超速超過20公里,甚至還有兩次讓駕照已經被註銷的駕駛繼續開車上路,其他諸如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不遵守道路號誌、號牌汙穢等等,從去年到現在總共違規161次,今年已經繳了46萬的罰款,但完全沒有改善,釀成大錯。
邱顯智前天在交通委員會也揭露,釀成國道三號事故的健全通運,放任駕駛超速9次,沒有任何管理輔導措施,卻還拿到交通部評鑑的甲等,交通部不但放任,甚至根本是在誤導民眾。
對於違規慣犯的業者,交通部完全沒有任何作為,邱顯智抨擊,只要賺的比罰得多,業者根本不在乎被罰多少錢,就算有司機真的因為記點太多被吊銷駕照,還是繼續讓他無照駕駛,反正抓到也是再罰錢而已,這就是台灣的現實,而交通部只會等到出事了再調查,最多就是再開罰9萬,吊扣事故車牌照3個月。
邱顯智認為,要有效改變業者的行為,重點就是處罰要讓業者會痛,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違規就要吊扣業者車牌,讓惡質業者實質承受營業損失,一張幾千元的罰單,跟一台車10天20天不能開,當然是後者業者才會怕,對於屢犯的業者,不但要加重吊扣處罰的程度,還要讓業者停止營業,當業者發現違規真的會影響到收入,才會改變行為。
日本不論是大貨車還是大客車,都有所謂的停止使用「日車制」的行政處分,邱顯智解釋,也就是一台車幾日不能使用,對於違規超速的車輛,第一次會對業者提出警告,第二次就罰10日車,第3次20日車,第4次以上罰40日車,同時還會記點,記點嚴重者會處以停止營業,甚至取消許可。
邱顯智痛批,像石富通運這樣的紀錄,在日本,不只是車輛要被停止使用,更是早就達到可以直接勒令停業的地步了,在台灣,竟然還可以一直上路,繼續違規,釀成悲劇,簡直是匪夷所思,難怪台灣永遠無法脫離交通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