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性騷擾申訴增3.15倍 去年裁罰近千萬元
根據衛福部統計,去年性騷擾事件申訴達到2086件,是2017年662件的3.15倍。(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性平議題近期受到各界關注,根據衛福部最新統計,去年性騷擾事件申訴已突破2000件,是2017年的3.15倍,裁罰件數也成長至489件,開罰近千萬元。
去年性騷擾事件申訴達到2086件,是2017年662件的3.15倍。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這個數字的成長不是台灣社會「越來越色」,而是過去被害人可能不清楚申訴途徑或怕麻煩選擇隱忍,但現在有更多人願意站出來。
在申訴案件中,1515件成立,被害人以女性占1414件最多,但男性也有101件;年齡以18至未滿30歲734件為主,未滿18歲卻也有213件;職業以學生463件、服務業382件為大宗。
被害人與加害人關係以陌生人占1000件、66%最多,其次是朋友92件、網友79件。事件發生地點以虛擬環境-科技設備(如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占372件為主,其餘像是馬路293件、大眾運輸系統197件、私人住所182件,或是百貨公司、商場、賣場109件也不在少數。
行為樣態則是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臀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共450件最多,其次是展示或傳閱色情圖片(檔)或騷擾文字329件,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態度209件,偷窺、偷拍192件,毛手毛腳、掀裙子120件,跟蹤、尾隨、不受歡迎追求88件,曝露隱私處64件,其他63件。
張秀鴛指出,不少加害人千篇一律強調「沒有惡意」,但心存僥倖地開玩笑嘴一下、碰一下,只要被害人主觀感受是「性騷擾」,甚至影響情緒或工作,就構成要件。隨著科技發展,各式社群、交友軟體蓬勃,有些人會自以為幽默、好玩就傳一些帶有「黃色」意味的圖片、影片給別人,受害對象都可蒐證,提醒民眾要知書達禮懂分寸。
張秀鴛也認為,譴責、檢討被害人的話語非常帶有性別偏見,好像被性騷擾就是打扮很妖嬌引起,會講出這些話代表性別平權意識不足,顯示從小紮根的性平教育很重要。
張秀鴛提到,「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目前裁罰件數已由2017年192件、412萬8360元成長至去年489件、911萬500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