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中食品卡關怪衛福部隱瞞規定? 食藥署駁:早已告知業者
食藥署今天發布聲明。(食藥署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去年12月,中國無預警禁止我國食品出口,並以「文件不全」等藉口阻撓;今天又有媒體轉述,中國海關總署稱我食藥署未告知食品業者相關規定,食藥署發文駁斥,早就依中國的規定告知台灣業者,也呼籲中國平等對待。
有電視台媒體今天稱「食品業者卡關原因在『衛福部隱瞞』」,並稱「中國海關總署終於首度鬆口原因,包括『不能有原物料來自福島』等,且有告知食藥署,但先前食藥署竟完全閉口不提」。
食藥署食品組代理組長鄭維智說,中國海關總署說我國沒有把相關資訊給業者,例如要提供食品有無使用到日本核災區產品等,所以造成卡關,但實際上我國早就在中國公布相關規定前「第一時間給了業者」,申請文件中也有一份是食品業者必須提出申請。
中國在2022年3月9日曾通知,我方業者須提供原料來源地資訊,並檢附產品原料均非來自日本10縣(都)的聲明。因中方未提供該聲明格式,為避免業者無所適從,食藥署當時立即撰擬「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10縣(都)聲明」範例,且併同註冊作業流程及問答集,公布於食藥署輸中食品專區。
中國海關總署註冊訊息網頁現公布我方業者核准狀態為有效者,都有依範例提交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10縣(都)聲明予中方審查。
食藥署強調,收到業者註冊文件,確認註冊文件(含「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10縣(都)聲明)齊全後,即透過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窗口遞送交中國海關總署;若註冊文件有缺漏,食藥署也都會通知業者補齊。
食藥署重申,針對中國通知我國業者註冊申請相關事宜,食藥署都第一時間公布周知業者,且確認業者文件齊全後才遞送予中方審查,「期待中方公平對待我方業者,與其他國家採取相同的註冊申請方式和審查標準」。
食品業者出口商品到中國申請文件之一。(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