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活動、運動補助提高 辦理全中運最高補助1.6億
2022/10/19 11:55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教育部體育署最新在行政院公報上公告修正「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要提高對學校與縣市政府等機關辦理校際體育活動、運動競賽的補助,其中辦理括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大運),補助金額由4000萬元提高到1億元;辦理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中運),補助金額7000萬元提高到1億6000萬元,這項補助的新規定自10月18日起生效。
至於學校若要修(整)建與新建運動場地及購置體育器材設備,這次也新公告更詳盡的補助新標準。若是屬於區域性以上訓練場地及設備器材,符合申請資格者,專項運動館,每座補助上限為3000萬元;設備器材方面,國中小補助上限為150萬元;高中200萬元;大專院校則最高補助300萬元。
若是屬於學校體育教學及訓練場地及設備器材,運動操場方面,200公尺跑道,補助上限630萬元。300公尺跑道,補助上限為950萬元。400公尺跑道,補助上限1520萬元。球場的補助,包括籃球場、排球場與網球場等,每面球場最高補助80萬元。樂活運動站每座最高補助60萬元。
有關學校或縣市政府若是辦理辦理聯賽,每項運動種類仍維持補助1200萬元不變,若是辦理全國性體育活動或運動競賽,辦理區域性校際體育活動或運動競賽,則分別各維持補助300萬元、10萬元,補助金額也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