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檢疫天數降為「3+4」 6/15起實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日宣布,自今年6月15日零時起(航班表定抵台時間),入境的檢疫天數從現行的7天,改為「3+4」天。(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本土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本月15日起,入境的檢疫天數從現行的7天,改為「3+4」天。
指揮中心今天宣布,考量國際國內疫情及防疫與醫療量能,並促進經濟及社會活動與國際必要交流,自今年6月15日零時起(航班表定抵台時間)於調控入境一定人數總量為前提下,同步放寬邊境檢疫措施。
一、檢疫天數及處所:
(一)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3天居家檢疫及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取消原7天自主健康管理。
(二)於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非必要不可外出。
2、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
3、外出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4、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但仍應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5、上班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 。
6、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7、商務履約得於餐廳之獨立空間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但應有隔板或維持社交距離。
8、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三)檢疫處所維持1人1戶或入住防疫旅宿,並以於同一檢疫地點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為原則。此外,考量移工、漁工及學生係採共同生活模式,群聚感染風險較高,由目的事業主管部會督導於原檢疫處所完成自主防疫,且於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到校上課、工作,非必要不得外出。
二、檢測措施:
(一)來台旅客應持有表定航班時間前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二)病毒核酸PCR檢測: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三)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入境時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三、入境至檢疫處所交通工具:除搭乘防疫車隊外,得採親友或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並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四、入境人數總量管制:初期以每週2.5萬人次為原則。
五、開放轉機:交通部民航局規劃來台轉機方案及落實防疫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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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3天居家檢疫及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取消原7天自主健康管理。(指揮中心提供)

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