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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豆子埔溪有人放生毒蛇?竹縣府提醒:查獲將嚴懲

豆子埔溪流經竹北市中心,今早有民眾於捐血中心附近的溪段,疑似目睹有人「放生一整袋的蛇」;縣府農業處提醒,如經查獲將嚴懲。 (記者廖雪茹攝)

豆子埔溪流經竹北市中心,今早有民眾於捐血中心附近的溪段,疑似目睹有人「放生一整袋的蛇」;縣府農業處提醒,如經查獲將嚴懲。 (記者廖雪茹攝)

2022/04/13 11:46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今(13日)早有民眾在新竹縣竹北市豆子埔溪畔,疑似目睹有人「放生一整袋的蛇」;縣府農業處提醒,如經查獲未經核准釋放經飼養的野生動物,最重可處25萬元罰鍰,若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更可嚴懲250萬元罰鍰。

有民眾今早在臉書社團「新竹爆料公社」貼文提問:「放生毒蛇有法可以管嗎?」表示「剛剛在豆子埔溪看到有和尚在放生一整袋的蛇」,並指地點在捐血中心附近的溪段。不過,貼文並未附相關照片影像,但因該溪畔步道為市民散步去處,已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縣府農業處森林暨自然保育科表示,關於放生動物至野外,「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物保護法」都有相關規定,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釋放飼養的動物;因為若不清楚動物的種類、棲地環境等,任意棄養或放生恐造成動物死亡,更可能影響當地的生態平衡、危害生態系,帶來難以彌補的破壞。

依據動保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的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的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飼主任意棄養動物,致有破壞生態之虞,得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野生動保法第32條也規定,野生動物經飼養者,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釋放;違者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致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森保科提醒,民眾發現疑似不當放生情事,可以立即拍照或錄影存證,並 立即通報農業處或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處理,火速制止,以維護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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