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停紅線穿雨衣遭檢舉開罰 車主:違規是事實 檢舉就罰不合理
臨停紅線穿雨衣遭檢舉開罰,車主今受訪表示,雖然違規是事實,但認為檢舉就開罰不合理。(圖擷自臉書)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近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文出現一張罰單,是機車騎士臨停路邊紅線穿雨衣的照片,遭民眾檢舉而被開單。該機車車主今表示,雖然違規是事實,但通常警方執勤時都會先勸導,不聽的話才會開單,現在卻因為民眾檢舉,一張沒有前因後果的靜態照片就開單,雖然合法但認為並不合理,所以他才想上網PO出來讓大家聊聊,看看有人檢舉、警察就要開單是否合理。
車主強調,雖然違規是事實,但以法理情來說,符合法律後也應該要合情理,只是在路邊短暫臨停30秒穿個雨衣,能對交通造成什麼危害?尤其是過完年後那段時間一直在下雨,騎車停路邊穿雨衣卻被坐在汽車內的人檢舉,心中實在是充滿不愉悅;對於停車位置超出停止線,該車主也說,警方有調閱監視器,他是在直行綠燈的時候通過停止線,才停在路邊穿雨衣。
對於立法院已經修法限縮民眾檢舉項目,卻遲遲未上路實施,車主表示,去年12月就完成修法,竟然要到4月底才實施,政府是覺得這件事情不重要,還是想讓市井小民的清明節不好過?呼籲能夠盡早上路實施,讓警方人力、物力用在更重要的地方。
至於後續是否考慮進行申訴,車主表示,300元不是付不起,但心情很不愉悅,上網PO文不是要求銷單,只是要讓大家評評理;不過目前已有接獲警方來電,說會進行銷單,要他把罰單放著不用處理。
交通部表示,依據照片來看,該車輛臨停位置超過停止線,已進入路口範圍,4月30日正面表列46項可檢舉交通違規中,民眾還是能夠依法檢舉,但警察機關還是一樣可以依處罰條例的精神,在妥為審酌後,在不得已、未影響交通下視情況施以勸導免予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