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未來發票」能否兌獎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給答案
2021/12/14 17: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統一發票兩個月開獎一次,許多人會透過「實體發票」亦或是「電子載具」的方式進行兌獎,不過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分享,她拿到了一張店家的「未來發票」,除了納悶不解該如何處理外,也擔心店家作業困擾,引發網友指點迷津。
根據原PO在《爆廢公社》的貼文,她貼出一張「111年1至2月份」的紅色發票照,除了原本應有的號碼外,下方也註明了購物地點及明細,可能是店家誤開的發票,讓她無奈打趣地說:「拿到了張未來的發票。」
原PO接著說,本來想說是否是開立發票的店員,誤將明年的發票放入機器中,才會開錯,因此她特意致電提醒店家,未料對方卻回覆:「因為12月的紙用完了所以(才會先放)。」讓她傻眼地說:「呃?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對此,網友表示:「現在才幾號?生意太好的店家」、「好像開太快了」、「沒問題的,提前使用都要通報國稅局」、「可以唷,只要發票上面打的購買商品日期沒問題就OK」、「我覺得應該是領發票拿錯了,不然現在太早了,通常是月底才會有。」
而實際上,《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的資料指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非當期之統一發票,不得開立使用,但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因此,如雙月份最後幾天,指定販售統一發票機構已無庫存統一發票,營業人在買不到當期統一發票,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以次期統一發票開立交付消費者尚無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