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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擔任導護被撞 全教產:老師回歸教室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又被撞,呼籲讓老師回歸教室。(林碩杰提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又被撞,呼籲讓老師回歸教室。(林碩杰提供)

2021/12/02 12:0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高雄市鳳山區鳳翔國中梁姓女老師昨日執行學校導護工作時,被闖紅燈汽車撞飛,送醫進行開腦手術。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表示,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又被撞,呼籲讓老師回歸教室。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學校範圍外應不屬於學校校務,若為了維護學生上學交通安全,則指揮交通、維護道路交通之安全應屬於交通警察或義交,認為不應把交通警察的工作加諸於學校教師。

林碩杰也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有提及,學校導護老師於道路上攔阻人、車不會受罰,但並非具備指揮交通之權利,學校導護老師遭撞傷恐也無類似警察等人員之相關保障,學校導護老師沒有執法權,當拿起「停」的旗子揮舞,對駕駛根本沒有強制力,還要賭這輛車會不會停下來,且沒有危險加給、沒有執勤津貼,只有一張獎狀加上「可能無效」之補休。

林碩杰也質疑,導護老師執行校外交通導護時,班上學生發生意外怎麼辦?93年台中即曾有導護老師因要執行導護工作,離開教室,結果一名學生不慎遭熱水燙傷腿部,家長怒告老師業務過失並遭起訴。

全教產要求政府必須正視此問題,不然教師站導護發生意外的事情,不會是最後一次,老師也難以兼顧班級學生狀況,等於肩負雙重責任壓力大;林碩杰並舉92年教育部新聞稿表示,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係基於愛心而協助,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未來可能修法通過之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讓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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