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中華國中2男主任酒後口角、拉扯衝突 校方記申誡2次
宜蘭市中華國中的黃姓輔導主任與游姓行務主任在校外,發生口角與拉扯衝突,各被記申誡兩次。(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市中華國中的黃姓輔導主任與游姓行務主任,於9月17日晚上,在宜蘭市誠意小館聚會時,發生口角與拉扯衝突,所幸被旁人即時拉開,衝突未擴大,但游主任隔天凌晨又跑到黃主任家門外叫囂,並弄壞黃主任家門口的監視器與門鈴,全案經校方調查後,認為為人師表應有高道德標準,分別對2名主任各記申誡2次懲處。
根據中華國中調查,游姓主任與黃姓主任9月17日晚上,到誠意小館與家長會成員聚會時,在餐廳外發生口角衝突,還相互拉扯,由於聲響過大,警方接獲報案到場處理,所幸兩人在拉扯過程中,被旁人即時拉開,未釀更進一步的肢體衝突。
但18日凌晨,游姓主任仍心懷不滿,到黃姓主任家們口叫囂,甚至弄壞黃主任家門口的監視器與門鈴,黃主任因此向游主任提告毀損與恐嚇告訴,但事後雙方已經和解。
中華國中校長林琦瑄說,全案經校方初步了解後,於10月7日召開第1次考紀會,決定予以口頭警告懲處,但報給教育處後,被要求需根據事實蒐集證據,校方遂向警方與當事人查證事件經過,並於11月4日召開第2次考紀會,因委員認為,為人師表應有高道德標準,決定對2名主任各記申誡2次,並報給教育處處理。
林琦瑄指出,游主任與黃主任是學長、學弟關係,平時在校內關係頗佳,事發後都認為衝突當天,是有點衝動,既然已經懲處,不願再針對事件評論,希望盡快讓校園回歸平靜,讓校務持續正常運作,至於黃姓主任因其它因素,已調離輔導主任職務,目前為學校的專任體育老師。
縣教育處說,第1次考紀會校方在記錄與敘寫方式不夠清楚,會議紀錄不夠完整,所以才會退回,至於針對學校2名主任的行為,因為為人師表,需要以高道德標準看待,且行為需足為表率,所以學校依相關規定處理,教育處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