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坑百餘果農災損領不到補助 台南農改場:鄉公所負責勘審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雲林縣古坑鄉近百位芭樂、鳳梨農民12日前往該縣市公所抗議天然災害救助勘災標準太嚴且未考量延遲性災損,古坑鄉公所指稱,當初雲林縣府請台南農改場協助勘查災損,但結果未獲農民滿意,會再協助農民再申請複查;台南農改場場長楊宏瑛表示,天然災害救助的勘查、受理與審查單位都是交由鄉鎮區公所負責,農委會也會盡量站在農民的角度,用最快速、簡便的方式古坑公所解決相關問題並協助農民復耕。
今年8月豪雨重創農業,農委會公告雲林縣為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範圍,古坑鄉農民共申請2700多件救助,卻僅通過100多件,陳情農民指出,他們的果園災損達到5成以上,卻指說其災害未達20%以上,認為悖離政府「從寬、從速、從簡」勘災標準,部分農民質疑公所未把所有農民申請案件向上呈報,古坑鄉公所稱,農民所申請天然災害案件都有送縣府、農改場等單位勘察審核,會協助農民申請覆查,鄉長說,會協助農民順利獲得救助,否則會陪大家一起向農委會抗議。
楊宏瑛表示,天然災害救助的勘查、書面資料審查受理單位都是鄉政區公所。依天然災害救助的流程,都會先由鄉鎮區公所的農政人員會勘,如果會勘的結果跟農民的預期災損落差大,才會再由公所發文給縣府、農糧署分屬、農改場,最後四方來進行二度會勘,並再度勘查有疑義的現場,各單位達成共識,最後還是會交給鄉鎮區公所做審查。
楊宏瑛表示,8月豪雨災害時,古坑公所並未自行或透過縣府發文予農改場說要召開複審會議,因此相關審查都由公所自行辦理,「我們連審查資料都沒有看到。」對於雲林部分農民表示災損超過5成卻未通過鄉公所審查一事,她強調審核雖由鄉鎮區公所處理,但農委會一定會站在幫忙農民的角度,除了用最快速度協助農民復耕,也會協助古坑公所來解決問題。